© 2005-2021 老年监护设置不同于未成年人监护设置设置依据是老年监护设置的前提条件却为学界所忽视。对监护设置历史的追溯可以发现监护设置依据自古包括智能和体能两因素近现代国家民法中也多有体现。不同于未成年人体能和智能增长从无到有的过程老年人因衰老而导致的体能与智能减损是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年龄无法成为设置老年监护的直接依据。智能或体能减损致老年人无法正常化生活是老年监护设置的合理标准。 监护一词从狭义上理解即通常意义上的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监督保护从广义上理解监护制度除包含了狭义监护,还包含了保佐制度辅助制度以及照管制度的相应内涵。对老年人进行监护显然不能以狭义监护进行理解本论文采用的是广义上的监护内涵。我国老年监护研究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我国学界对老年监护制度的研究多直接以老年人监护为题,部分研究成果体现于成年人监护的研究成果中。学界对老年监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即当前我国监护制度的不足老年监护的必要性国外监护制度的借鉴以及我国老年监护制度的设想。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